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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第四季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23:54:44 点击量:

 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报告

第四季度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为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收益率(经人民币汇率调整)×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5%。

本基金为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股票型基金,恒生指数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自推出至今一直获广泛使用。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以“恒生指数收益率(经人民币汇率调整)×95%+人民币同期活期存款利率×5%”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持有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第四季度开始,港股波动性增加,香港市场表现为先抑后扬再抑,但跌幅有所收敛,主要受到贸易战边际好转、美联储的货币政策由鹰派转鸽派以及美股波动性增加带来的联动效应影响。四季度初期,香港市场继续受到中美贸易战和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双重挤压,10月港股创下了单月最大跌幅,美国10年期国债攀升至3.2%。美元指数在此期间走强,对全球资产配置资金增配亚洲市场造成抑制。10月中美贸易战关系较为紧张,直至11月G20中美谈判开启90天蜜月期才得以边际缓解。11月美国出现11年来首次长短债息倒挂,导致市场担忧美国经济走弱,美股当天下跌800点,连累包括港股在内的其他市场波动性增加。美联储在第四季度12月再次加息,上调利率至2.25%-2.5%,为本年度的第4次加息也是本轮加息周期以来第9次,但本次加息后美联储下调明年加息频次,在此之前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偏向鹰派加息。板块方面,四季度,油价大幅下跌,布伦特原油价格由84美金左右下跌至约54美金,下跌幅度在38%,拖累石油油气股在4季度表现不佳。港股医药板块在4+7带量采购试点药品降价大幅度超预期的政策下拖累整个医药板块受挫。

组合在第四季度表现相对落后比较基准,原因在于低配了公用事业,多配了信息技术和非必需消费品。第四季度,手机硬件板块由于竞争加剧挤压毛利和需求放缓等因素使得业绩继续下修,信息技术板块估值继续成回落趋势;医药板块在四季度由于试点城市的超预期降价采购也使得板块整体回调。我们在10月降低了TMT板块的占比均衡组合配置以保守为主,弹性部位所配行业长期具有提升空间和配置价值。我们还是看好具有相对稳定现金流的行业和部分高新技术行业。截至12月底,港股市场的PE估值已经由年初12.3倍下降到9倍左右,低于5年平均值11.5,股息率提升至4%。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基金份额净值为1.029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49%;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基金份额净值为1.026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0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200人的情形;

2、本基金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11月15日、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现连续超过20个工作日但不满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上表权益投资中通过深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30,634,011.05,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91.82%。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聘任聂志刚先生为公司督察长。

2.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原公司中方股东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51%股权转让给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仍为人民币1.8亿元。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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